三更[漢語詞語]

三更,古代時間名詞。古代一晝夜分十二時辰 或 一百刻,其中完全屬於夜晚的有四十刻,每十刻一段,連同首尾共五個節點,稱為五更。把晚上戌初一刻作為一更,亥初二刻作為二更,子時整作為三更,醜正二刻為四更,寅正四刻為五更。三更就是半夜,而三更天則是三更附近,也就是在當天的23:00~第二天1:00。

引證解釋

指半夜十一時至翌晨一時。

《樂府詩集·清商曲辭二·子夜變歌一》:“三更開門去,始知子夜變。”

唐崔顥《七夕詞》詩:“ 班姬此夕愁無限,河漢三更看鬥牛。”

明 馮夢龍 《東周列國志》:“時秋七月中旬,見田中早稻已熟,吩咐軍士假扮作商人模樣,將車埋伏各村里,三更時分,一齊用力將禾頭割下,五鼓取齊。”

指三更更鼓。

郭沫若《高漸離》第四幕:“ 懷貞夫人 倚門而立者有間,室外有打三更之聲。”

1.

指半夜十一時至翌晨一時。

《樂府詩集·清商曲辭二·子夜變歌一》:“三更開門去,始知子夜變。”

唐崔顥《七夕詞》詩:“ 班姬此夕愁無限,河漢三更看鬥牛。”

明 馮夢龍 《東周列國志》:“時秋七月中旬,見田中早稻已熟,吩咐軍士假扮作商人模樣,將車埋伏各村里,三更時分,一齊用力將禾頭割下,五鼓取齊。”

2.

指三更更鼓。

郭沫若《高漸離》第四幕:“ 懷貞夫人 倚門而立者有間,室外有打三更之聲。”

時間名詞

•【子時】夜半,又名子夜、中夜:十二時辰的第一個時辰。(台北時間23時至01時)。

•【丑時】雞鳴,又名荒雞:十二時辰的第二個時辰。(台北時間01時至03時)。

•【寅時】平旦,又名黎明、早晨、日旦等:時是夜與日的交替之際。(台北時間03時至05時)。

•【卯時】日出,又名日始、破曉、旭日等:指太陽剛剛露臉,冉冉初升的那段時間。(台北時間05時至07時)。

•【辰時】食時,又名早食等:古代中國人民“朝食”之時也就是吃早飯時間,(台北時間07時至09時)。

•【巳時】隅中,又名日禺等:臨近中午的時候稱為隅中。(台北時間09 時至11時)。

•【午時】日中,又名日正、中午等:(台北時間11時至13時)。

•【未時】日昳,又名日跌、日央等:太陽偏西為日跌。(台北時間13時至15時)。

•【申時】哺時,又名日鋪、夕食等:(台北時間15時至17時)。

•【酉時】日入,又名日落、日沉、傍晚:意為太陽落山的時候。(台北時間17時至19時)。

•【戌時】黃昏,又名日夕、日暮、日晚等:此時太陽已經落山,天將黑未黑。天地昏黃,萬物朦朧,故稱黃昏。(台北時間19時至21時)。

•【亥時】人定,又名定昏等:此時夜色已深,人們也已經停止活動,安歇睡眠了。人定也就是人靜。(台北時間21時至23時)。

古代人用的時辰

十二時辰制。

西周時就已使用。

漢代命名為夜半、雞鳴、平旦、日出、食時、隅中、日中、日昳、晡時、日入、黃昏、人定。

又用十二地支來表示,以夜半二十三點至一點為子時,一至三點為丑時,三至五點為寅時,依次遞推。

二十四時辰制。

宋代以前,測量時間的是銅壺滴漏,一把鋼尺插漏壺中,水平面上面,x時後y刻,一目了然。宋代發明了水運儀象台,齒輪帶著托牌小人從門後經過,這時候如果時間處於兩個時辰中間,兩個時辰小木人都看不到,於是乎把門弄大一點,時辰小木人初現、時辰小木人正位兩個標誌就好判斷了。於是有了時初、時正,時初即時辰牌初現,時正即時辰牌正位,比如:子初、子正、醜初、醜正、寅初、寅正、卯初、卯正、辰初、辰正、巳初、巳正、午初、午正、未初、未正、申初、申正、酉初、酉正、戌初、戌正、亥初、亥正,共二十四時,和西式的二十四小時完全一致,不過需要說明的是x時還是指雙數整點,並不是整個時段。一天從子時開始,需要時辰牌正位才算,剛到門框邊上的子初那時候,只是看到了子時的時辰牌,並沒有真正到子時。

十時辰制。

出現於先秦。晝夜各五分。據《隋書.天文志》,晝為朝、禺、中、晡、夕,夜為甲、乙、丙、丁、戊(後用五更來表示)。

五時辰制。

其名稱為晨明、朏明、旦明、蚤(早)食、宴(晚)食、隅中、正中、少還、鋪時、大還、高舂、下舂、縣(懸)東、黃昏、定昏。參閱《淮南子.天文訓》。

百刻制。

即把晝夜分成均衡的一百刻。其產生與漏刻的使用有關。可能起源於商代。漢時曾把它改造為百二十刻,南朝梁改為九十六刻、一百零八刻,幾經反覆,直至明末歐洲天文學知識傳入才又提出九十六刻制的改革,清初定為正式的制度。

古代不一定具備嚴格的時間意義,而又常見常用的有關名稱亦頗不少。

一般地說,日出時可稱旦、早、朝、晨,日入時稱夕、暮、晚。太陽正中時叫日中、正午、亭午,將近日中時叫隅中,偏西時叫昃、日昳。日入後是黃昏,黃昏後是人定,人定後是夜半(或叫夜分),夜半後是雞鳴,雞鳴後是昧旦、平明——這是天已亮的時間。古人一天兩餐,上餐在日出後隅中前,這段時間就叫食時或早食;晚餐在日昃後日入前,這段時間叫晡時。

1.

十二時辰制。

西周時就已使用。

漢代命名為夜半、雞鳴、平旦、日出、食時、隅中、日中、日昳、晡時、日入、黃昏、人定。

又用十二地支來表示,以夜半二十三點至一點為子時,一至三點為丑時,三至五點為寅時,依次遞推。

2.

二十四時辰制。

宋代以前,測量時間的是銅壺滴漏,一把鋼尺插漏壺中,水平面上面,x時後y刻,一目了然。宋代發明了水運儀象台,齒輪帶著托牌小人從門後經過,這時候如果時間處於兩個時辰中間,兩個時辰小木人都看不到,於是乎把門弄大一點,時辰小木人初現、時辰小木人正位兩個標誌就好判斷了。於是有了時初、時正,時初即時辰牌初現,時正即時辰牌正位,比如:子初、子正、醜初、醜正、寅初、寅正、卯初、卯正、辰初、辰正、巳初、巳正、午初、午正、未初、未正、申初、申正、酉初、酉正、戌初、戌正、亥初、亥正,共二十四時,和西式的二十四小時完全一致,不過需要說明的是x時還是指雙數整點,並不是整個時段。一天從子時開始,需要時辰牌正位才算,剛到門框邊上的子初那時候,只是看到了子時的時辰牌,並沒有真正到子時。

3.

十時辰制

出現於先秦。晝夜各五分。據《隋書.天文志》,晝為朝、禺、中、晡、夕,夜為甲、乙、丙、丁、戊(後用五更來表示)。

4.

五時辰制。

其名稱為晨明、朏明、旦明、蚤(早)食、宴(晚)食、隅中、正中、少還、鋪時、大還、高舂、下舂、縣(懸)東、黃昏、定昏。參閱《淮南子.天文訓》。

5.

百刻制。

即把晝夜分成均衡的一百刻。其產生與漏刻的使用有關。可能起源於商代。漢時曾把它改造為百二十刻,南朝梁改為九十六刻、一百零八刻,幾經反覆,直至明末歐洲天文學知識傳入才又提出九十六刻制的改革,清初定為正式的制度。

6.

古代不一定具備嚴格的時間意義,而又常見常用的有關名稱亦頗不少。

一般地說,日出時可稱旦、早、朝、晨,日入時稱夕、暮、晚。太陽正中時叫日中、正午、亭午,將近日中時叫隅中,偏西時叫昃、日昳。日入後是黃昏,黃昏後是人定,人定後是夜半(或叫夜分),夜半後是雞鳴,雞鳴後是昧旦、平明——這是天已亮的時間。古人一天兩餐,上餐在日出後隅中前,這段時間就叫食時或早食;晚餐在日昃後日入前,這段時間叫晡時。

•時辰———十二地支紀一晝夜24小時為十二時辰:

前半夜11時至1時為“子時”,

午夜1時至3時為“丑時”,

後半夜3時至5時為“寅時”,

早上5時至7時為“卯時”,

上午7時至9時為“辰時”,

9時至11時為“巳時”,

11時至下午1時為“午時”,

中午1時至3時為“未時”,

下午3時至5時為“申時”,

下午5時至7時為酉時

晚上7時至9時為“戌時”,

9時至11時為“亥時”。

每個時辰各占兩個鐘頭。可見“從巳時直殺到未時”相當於現在的“從上午9時直殺到下午3時”。

1.

前半夜11時至1時為“子時”,

2.

午夜1時至3時為“丑時”,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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後半夜3時至5時為“寅時”,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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早上5時至7時為“卯時”,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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上午7時至9時為“辰時”,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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9時至11時為“巳時”,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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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時至下午1時為“午時”,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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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午1時至3時為“未時”,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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下午3時至5時為“申時”,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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下午5時至7時為酉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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晚上7時至9時為“戌時”,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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9時至11時為“亥時”。

每個時辰各占兩個鐘頭。可見“從巳時直殺到未時”相當於現在的“從上午9時直殺到下午3時”。

【子時】夜半,又名子夜、中夜:十二時辰的第一個時辰。(地方時23時至01時)。

【丑時】雞鳴,又名荒雞:十二時辰的第二個時辰。(地方時01時至03時)。

【寅時】平旦,又稱黎明、早晨、日旦等:時是夜與日的交替之際。(地方時03時至05時)。

【卯時】日出,又名日始、破曉、旭日等:指太陽剛剛露臉,冉冉初升的那段時間。(地方時05時至07時)。

【辰時】食時,又名早食等:古人“朝食”之時也就是吃早飯時間,(地方時07時至09時)。

【巳時】隅中,又名日禺等:臨近中午的時候稱為隅中。(地方時09 時至11時)。

【午時】日中,又名日正、中午等:(地方時11時至13時)。

【未時】日昳,又名日跌、日央等:太陽偏西為日跌。(地方時13時至15時)。

【申時】晡時,又名日鋪、夕食等:(地方時15時至17時)。

【酉時】日入,又名日落、日沉、傍晚:意為太陽落山的時候。(地方時17時至19時)。

【戌時】黃昏,又名日夕、日暮、日晚等:此時太陽已經落山,天將黑未黑。天地昏黃,萬物朦朧,故稱黃昏。(地方時19時至21時)。

【亥時】人定,又名定昏等:此時夜色已深,人們也已經停止活動,安歇睡眠了。人定也就是人靜。(地方時21時至23時)。

•更點———古代把晚上戌初一刻作為一更,亥初三刻作為二更,子時整作為三,醜正二刻為四,寅正四刻為五更。

把一夜分有五更(四時),按更擊鼓報時,每更又有五點(六段)。每更就是1.2個時辰,相當於現在的2.4個小時,即144分鐘,所以每更里的每點只占24分鐘。由此可見“四更造飯,五更開船”相當於現在的“後半夜2:24做飯,4:48開船”。“五更三點”相當於現在的早晨6:00卯時整,“三更四點”相當於凌晨2:36。

•刻———古代用漏壺計時。

漏壺分播水壺和受水壺兩部。播水壺分二至四層,均有小孔,可滴水,最後流入受水壺,受水壺裡有立箭,箭上刻分100刻,箭隨蓄水逐漸上升,露出刻數,以顯示時間。而一晝夜24小時為100刻,即相當於現在的1440分鐘。可見每刻相當於現在的14.4分鐘。所以“午時三刻”相當於現在的中午11時43.2分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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